姓名 |
陈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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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新罗区教育局不履行 执行自己发布的文件规定 |
内容 |
根据新罗区教育局发布的文件龙新教(中)(2017)148号文件 关于2017~2018学年普通中学校历,该文件中明确写明了普通高中毕业班可在不收取任何费用以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在暑假或双休日组织补课,其余年段不得在暑假和双休日组织补课,可现如今,龙岩二中高一升高二年段是新罗区教育局管理的,却被新罗区教育局安排在7月29日开始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补课。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更为过分,要求8月1日高一升高二年段到校补课,还向学生收取了3000元的费用,并且补课内容是上新课,随意赶超进度。新罗区教育局自己发布的文件都不遵守,不贯彻执行落实,这样的政府机关讲什么依法治国呢?谈什么法制建设?请人民政府为民做主啊! |
回复日期 |
2018-07-26 17:46:41 |
回复内容 |
陈先生:
您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畴,建议请到“龙岩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进行留言,以便我们为您提供更多服务。谢谢!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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